盟长发〔2018〕16号
各基层组织及专委会:
为纪念长春市民盟65年来发展的光辉历程,进一步动员和激励长春民盟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,在新时代为民盟的可持续发展再创佳绩,经盟市委研究决定,在盟内开展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表彰活动。
现将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
(一)长春民盟先进集体
1.先进基层组织
2.优秀专委会
(二)长春民盟先进个人
1.盟务工作先锋奖
2.参政议政精英奖
3.组织发展推动奖
4.思想宣传优秀奖
5.社会服务奉献奖
6.行业领军人才奖
7.长春建盟功臣奖
8.青年盟员进步奖
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《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表彰活动方案》。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比例
长春市各基层组织、专委会和在籍盟员均可参与评选。
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将提交长春市民盟主委会议初审,由盟市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最后获奖名单。
拟最终评出15个先进集体(13个先进基层组织、2个专委会); 160名(暂定)先进个人(各奖项人员不重复交叉,盟市委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)。
(二)评选要求
各基层组织、专委会和广大盟员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,深刻认识纪念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,在盟内广泛宣传、多方动员,保证此次评选过程中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并结合盟务工作和本职工作实绩,积极申报和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所有参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都须认真填写《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先进集体推荐表》(见附件2)和《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3),参评相关文字材料应如实反映盟务工作和本职业绩,做到真实具体、言简意赅,字数在800--1000字,表格和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盟市委组织部邮箱;逾期未报送的,视为自动弃权。
(三)表彰活动将由盟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。
联系人:苏 艳 黄楚棋
邮 箱:89993166@qq.com 928110841@qq.com
电 话:0431-85284009 传 真:0431-85286501
附件:
1.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表彰活动方案
2.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先进集体推荐表
3.纪念长春市民盟地方组织成立65周年先进个人推荐表
中国民主同盟长春市委员会
2018年7月19日